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
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發〔202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21年10月24日
(本文有刪減)
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扎實推進碳達峰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明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
——總體部署、分類施策。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和各方統籌。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明確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目標任務。
——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全面準確認識碳達峰行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深遠影響,加強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
——雙輪驅動、兩手發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新型舉國體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穩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穩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爭取時間實現新能源的逐漸替代,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群眾正常生產生活,著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防止過度反應,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峰行動,確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來源。要堅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大力推動煤炭清潔利用,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多措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
2.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加快智能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積極推進水電基地建設,推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雅礱江中游、黃河上游等已納入規劃、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水電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探索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
4.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確定核電站布局和開發時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平穩建設節奏。積極推動高溫氣冷堆、快堆、模塊化小型堆、海上浮動堆等先進堆型示范工程,開展核能綜合利用示范。加大核電標準化、自主化力度,加快關鍵技術裝備攻關,培育高端核電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實行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最嚴格的監管,持續提升核安全監管能力。
5.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化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大力推動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天然氣調峰電站,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
6.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制定新一輪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促進抽水蓄能發展的政策機制。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落實節約優先方針,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
1.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立全國性、行業性節能技術推廣服務平臺,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集聚度高的園區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打造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推動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開展產業化示范應用。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工業鍋爐等設備為重點,全面提升能效標準。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實。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統籌謀劃、科學配置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采用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完善通信、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提升準入門檻,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推動既有設施綠色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術,提高設施能效水平。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工業是產生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對全國整體實現碳達峰具有重要影響。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加快退出落后產能,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促進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推進工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推進存量優化,淘汰落后產能。推進鋼鐵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優化生產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重點,繼續壓減鋼鐵產能。促進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非高爐煉鐵技術示范,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深挖節能降碳潛力,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推動低品位余熱供暖發展。
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
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到2025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對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低碳技術,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強化常態化監管,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都要落實綠色低碳要求。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節能、市政基礎設施等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加強適用于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嚴寒、寒冷地區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積極穩妥開展核能供熱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引導夏熱冬冷地區科學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