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堅持基本定位、堅持立足國情、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問題導向的原則,明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聚焦制約獨立董事發揮作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八方面重點改革任務,并對組織實施作了部署安排,為下一步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意見》的出臺,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高度重視,有利于系統完善符合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為加快建設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有力支撐。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意見》對加強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監督管理,健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會建設,更好發揮獨立董事作用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國資委將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積極推動《意見》在國資國企領域落實落地。一是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意見》出臺的重要意義,準確理解《意見》的主要內容,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意見》的責任感使命感。二是著力優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機制,健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充分發揮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支持董事會和獨立董事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國有控股股東依法履行好職責,推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更好發揮作用。三是指導推進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董事會建設,優化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的組成結構,健全運行機制,加強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選聘管理的監督,強化對獨立董事履職情況的跟蹤指導,提升董事會運作水平。四是加強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監督管理。強化與證券監管等部門的政策協調和信息共享,提升監管效能。持續抓好《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落實,推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內強質地、外塑形象,為提升中央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整體實力,助力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維護國民經濟平穩運行作出積極貢獻。